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 凤凰网房产乌兰察布 按照集宁区人民政府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制定出台的《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集政〔2018〕172号)及《关于妥善解决乌兰察布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9〕3...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wulanchabu.ihouse.ifeng.com/news/2020_08_31-53111912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