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宣判,男方代理律师:提起诉讼后彩礼才退
3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山西“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一审结果宣判。阳高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即涉案男方家庭申请退彩礼的诉讼请求。据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通知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开庭后,男方母亲甄女士及其案件代理律师殷清利律师接受了潇湘晨报记者采访。甄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本次法院审理结果,或将继续提起上诉。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不认同审理过程。退还彩礼现在确实已经放在社区,但是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后,对方才同意退还,“我们当时已经提起诉讼,肯定不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