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先交钱”事件中,被忽略的“农村土地三过”问题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徐文海】
内蒙古开鲁县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事件,经过开鲁县三次通报之后,事件的具体详情已经大致清楚,也只有在大致清楚之后才有了较为客观评价的可能性。
针对此次事件,咱们主要关注四个关键要素。
毫无疑问,经过长期调研,对新增耕地的使用现状有了充分的深度和广度的研究之后所提出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的初衷,肯定是为了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如何更为公正兼顾效率地进行分配。这是政府的职责,更是政府的担当。
试想,在没有进行改革前,村民甚至都没有集中性地提出要增加使用费,尤其连村支书都说“上头让我敛钱,我就敛钱”这种一看就知道他连他们村集体存在变更合同可能性都不清楚的情形下,政府主动的行为更多就是出于希望帮助更多农民增加收入,进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即便这种目的来自上级的考核。
所以,无论从行政机关相关试点工作的主导性,还是对纠纷解决的优位性,都决定了以建华镇党委副书记为代表的一线公务员队伍当然地出现在最艰难的位置。但这意味着,他真可以如视频中这么做吗?
第四,一线公务员应该怎么办?
我相信“我也不懂法”这句话绝对是这人在争执中上头之后的表达,而视频的录制以及剪辑不可避免地带有发布者的主观性。但即便类似于防卫挑唆,我仍然觉得这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确实可能不是一个优秀的党政干部。从他的表达中,我也切实感受到了一线公务员对于法律在基层工作中“无力”的一种真实的内心流露。
你若向民众投之以“释法”,民众可以报你以上访。你今天跟大家说规定是这样的,明天可能又出一个专项行动。法律在基层治理中的无力,既有民众法治教育接受度不够的原因,也与专项行动时不时出现有关,当然,也因为部分一线基层公务人员本身对法律不够尊重。
有位毕业后当公务员的学生跟我分享过,他的领导讲过一句话——“最头疼你们这些学法的”。但我仍然想说,基层法治可能因为效率等情况而导致上限不高,但它同样下限不低,而其他更有效率的治理方式虽然可能上限很高,但对应的下限可能就会很低,此次开鲁事件就是一大例证。
最后我还想补充一句:时代变了,尤其在全民自媒体时代,我们的公务员入职培训至少得增加一两门情绪管理、媒体应对这样的课程了,而且得至少每两年学一次,每次48学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