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以1.5万元把北京车牌租了出去,觉得“卖亏了”的他竟干了这件事


车牌出租存在法律风险

2023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在徐州市泉山区将李向齐抓获归案。之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李向齐看来,他开走“自己的车”,并不算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李向齐只拥有车牌,车辆则属于购车的魏毅民。所以,李向齐开走车辆的行为系盗窃行为。

经海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1月30日,海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向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一号难求”的背景下,有许多人选择通过租赁或购买车牌的“捷径”为车上牌,但这种行为存在各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38条规定,买卖和租赁车牌属于违法行为。买卖和租赁车牌的双方,只要有任意一方从事非法活动,另一方都会连带背上责任。”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