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举报局长,信访局科员被判“敲诈勒索”入狱4年,出狱申诉被驳回
四川省南充市信访局原副主任科员王荣华,因为“参与”举报局长,被判“敲诈勒索”入狱4年。王荣华出狱后,提起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
2024年11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王荣华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驳回了他的申诉。
外派工作期间补助标准降低
2010年3月31日,王荣华时任南充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被派往成都上挂省信访局,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按财政规定,王荣华的补贴上限为每天230元。
2011年春节前夕,时任信访局局长的廖先民主持局长办公会,认为驻成都人员过多,决定原上挂人员刘某继续上挂,王荣华返回南充市信访局上班。
王荣华向顶端新闻记者介绍,分管领导在通知他时未提及待遇的具体变化,“只说一年少四五千块钱”。
王荣华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受访者供图
2023年6月12日,南充市信访局党组认为王荣华严重违纪违法,给予他开除党籍处分。同日,南充市信访局办公室决定给予王荣华开除公职处分。
对于王林的举报问题,南充市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经核查,对王林的多个举报不属实。但市信访局存在虚开发票报销的问题,王林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荣华提供的录音显示,南充市纪委公开宣读处分中,王林为平息信访举报,直接借支3万元,“违规同意将公款27.9万元借给个人”。2019年2月,免去王林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任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审判决后,王荣华不服判决提起申诉。王荣华认为,法院认定他实施要挟、威胁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3年6月1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荣华的申诉。
王荣华出狱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2024年11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荣华的申诉称,王荣华以在网络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方迫于负面信息将会造成的舆论影响,决定由单位向他支付相关款项。王荣华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11月21日下午,王林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已经对王荣华做出判决,驳回了他的申诉,具体情况以法院判决为准。“作为单位领导,我跟他没有冤仇,我怎么可能去整他。”王林称,受到王荣华网络举报,他和家人承受着很大压力,自己也会聘用律师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11月21日,南充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顶端新闻记者表示,王荣华涉嫌敲诈勒索案已由法院审理完结,具体情况以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