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传:谨防媒体沦为平台的“打工人”


近年来,随着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各级新闻媒体“主力军”加速挺进“主战场”。在这个过程中,社交平台是重要赛道。

有网友形象地将媒体与社交平台的关系描述为“相爱相杀”,这种说法并非毫无依据。一方面,平台成为积聚眼球的“流量池”,也成为媒体变革发展的一个“突围点”,媒体借助平台,使得内容获得更高的触达率;平台借助优质的媒体内容,也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媒体在“流量争夺”中逐渐失去话语权与主动权,出现“平台依附”的现象,成为平台的内容“打工人”。

那么,一些媒体的“平台依附”有哪些突出表现?又该如何破解?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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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军社交平台的过程中,媒体该如何摆脱“平台依附”?破解这一难题,须回答好三个问题。

究竟需要怎样的“10万+”?身处流量时代,没有流量的宣传只能是自说自话。“10万+”可以说是很多内容生产者梦寐以求的,因为它是内容“出圈”最外显的象征之一。事实上,流量本无过错,错的是为了流量而忽视了责任与担当;而“10万+”虽然很诱人,但它也绝不应该成为媒体追求的唯一目标。

我们需要在流量与质量之间尽可能找到平衡。比如,让“有声量的内容更具质量”,在及时跟进受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基础上,填充进更有深度、更富思考的专业性内容,让流量不止于虚浮的泡沫;又如,让“有质量的内容更具声量”,为主流价值、中心工作披上更为年轻化、更活泼生动的“外衣”,让优质内容不止于干巴巴的说教,而是一顿丰富的“精神大餐”。

媒体与平台之间应是何种关系?媒体如果完全依赖于平台,难免被流量所左右,更容易在受众“注意力之争”中落于边缘位置;而平台若是对各种流量失范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主动给媒体“挖坑”,不仅影响网络传播秩序,更可能面临违法违规风险,终将自毁长城。最近,某平台因存在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及时处置等情况,导致违法信息扩散,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其实,媒体与平台各有所长,理应各司其职,进一步把长板锻长,在“媒体生产+平台引流”的机制中实现共赢。比如,媒体可以根据抖音、b站等不同社交平台的话语风格、受众需求,生产各种“量身定制”的优质内容,而非“账号一大堆,内容一个样”;而平台则应利用技术、人工等手段,加大对媒体优质内容的流量扶持,让它们能于海量内容中多一些“被看见”的机会。

如何打造自己的平台?媒体融合的实践一再证明,互联网时代,“谁拥有平台,谁就能吸引用户”。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尽管媒体在入驻平台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关注,却在话语权、流量收益等方面受制于平台,有时甚至肥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正因如此,近年来“打造自主可控平台”逐渐成为媒体行业的共识。像以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为代表的中央级媒体平台,通过持续不断的优质内容输出,吸引平台粉丝和流量向客户端“迁移”,下载量、用户活跃度均位于前列。许多媒体平台虽然存在日活用户较少、传播力较弱、自我持续盈利能力不够、人才缺失等难点,但尝试与探索不曾停步,经验与成果也在逐步累积。

总而言之,媒体一旦陷入“平台依附”,就等于将话语权与主动权“让渡他人”。唯有相互赋能,在流量与质量之间求得平衡,让正能量有大流量,让大流量澎湃正能量,“主力军”才能更好挺进“主战场”。